通知公告
传媒与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传媒与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专家组,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设计

 新闻与传播

 拟招生人数

 28人(含推免生4人)

 16人(含推免生2人)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复核报考信息。未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或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考生须于3月24日中午12:00前通过我校 “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zbm.njupt.edu.cn/logon),上传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复试材料(电子扫描件),并于3月26日上午9:30-11:00携带材料原件到仙林校区文科楼131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学习成绩单(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6)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7)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

 (8)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应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试和缴纳复试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流程及要求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凡是达到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均有复试资格。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不低于2小时,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时间为3月26日(星期二)。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专业设计

3月26日下午14:00-16:00

文科楼235室

新闻与传播业务前沿

3月26日下午14:00-16:00

文科楼131室

 专业知识测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长为120分钟。设计专业考生通过专用设备完成答题;

 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50分)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为3月27日(星期三)9:30-17:00(12:00-13:00休息),分专业同时进行。

专业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

面试地点

新闻与传播

3月27日(星期三)9:30-17:00

文科楼123室

设计


专业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

面试地点

新闻与传播

3月27日(星期三)9:30-17:00

文科楼124室

设计

文科楼120室

 复试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录取的基本要求

 在复试工作中,我院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作为重要环节。在复试过程中作弊或违纪者将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并通报考生单位。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成绩要求: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总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计算公式为:

 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能力测试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须参加后期师生互选环节。

 4.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交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招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监督及其他

 1.考生咨询或投诉电话

 传媒与艺术学院办公室电话:025-85866750; 邮箱:cmky@njupt.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2.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有关通知和复试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s://yzb.njupt.edu.cn/及学院本网站的通知。

 传媒与艺术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