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数字媒体实验教学中心竞争上岗考核制度
 
发布者:传媒与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1-11-07 浏览次数:1789
 

    实验室竞争上岗制度,是指传媒与艺术学院面向本院内部,通过公开竞争选拔任用实验室领导干部的一种方式。通过竞争上岗制度,传媒与艺术学院实验室实现了人才流动,促进实验室内在活力,为实现我院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提升提供机制保证。
    一、指导思想。坚持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适合传媒与艺术学院的员工管理制度,培养一支充满活力、爱岗敬业、团结奋进的员工队伍,全面增强教学实验团队活力。
    二、主要目标。为优化我院实验室教学队伍,建立竞争激励、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引进市场竞争法则,形成能者上的竞争淘汰机制。
    三、基本原则。为更好地实施上岗考核制度,必须建章在先、依章管理;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四、基本流程。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及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由传媒与艺术学院院长及书记讨论决定。实施方案确定后,应当将主要内容在本院及全校公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竞争职位的要求。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可只报一个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志愿。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报考人员较少,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实施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干部(人事)部门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笔试、面试。竞争上岗应当进行笔试、面试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可依据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关于实验室的相关规定及经管院自己的相关规定命题。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注重笔试、面试、测评和考核的科学性、规范性问题,并加强管理与监督,保证竞争上岗的效果。
    五、竞争上岗的最终结果应与面试后一周内公布,公布10天内若有人提出异议,进行复查,复查过程公开透明,复查结果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