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南京邮电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其他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为了更加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促进我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学一级学科点统一安排,现将我院2018年招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由教育学一级学科成立由各二级学科负责人或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学一级学科的推免复试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及主要内容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优”的录取原则;
2、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综合能力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教育学一级学科点负责,本二级学科协助组织面试;
3、复试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二是专业能力测试,两项合并满分为100分;
4、复试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并提前15分钟到达复试地点报到;
5、复试时间:分批次在2017年9月至10月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本教育学二级学科招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0%。
三、录取基本要求
1、考生综合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分专业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过程 :
(1)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填报报名志愿。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校或我院网站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向考生公布。
四、监督电话
传媒与艺术学院:
电话:025-85866750 邮箱:cmky@njupt.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传媒与艺术学院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