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传媒与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1999
 

    

摄影实验室、定格动画实验室是我院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等专业实验室,为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保证教学实验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摄影实验室、定格动画实验室是专业用实验室,不得用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

2.教学安排内使用实验室,应提供教学实验大纲和实验教学计划。临时申请使用实验室的教师或学生群体,须提前与中心办公室联系,并提交实验计划,经同意后,由中心统一安排使用。

3.学生必须按时上实验课,进行实验前,应认真阅读设备使用说明及操作流程;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员,不得强制使用或擅自处理。

4.摄影实验用相机等实验设备借用根据《中心仪器设备借用制度》办理。

5.使用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移动或拆卸教学设备,不准擅自把实验室固定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6.实验前学生必须做好预习,实验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实验报告。

7.实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有关操作规程,节约电、材料,遇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员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使用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按学校实验室有关损坏仪器赔偿相关规定处理。

9.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依次关闭设备,最后断开电源,整理好设备,并做好实验登记工作。

10.爱护设备,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吃零食。

11.管理人员做好实验教学情况记录工作,实验结束后,切断电源并检查实验室门窗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