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之窗
被拐卖儿童家庭状况调研
——传媒与艺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系列报道之四
 
发布者:传媒与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8-11-08 浏览次数:1619
 

7月17日,由南京邮电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刘远带队,辅导员姚继周和学生组成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来到贵州省遵义市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被拐儿童家庭状况调研活动”。团队成员深入基层访谈打拐民警,走访被拐儿童家庭,了解了被拐家庭所经历的痛苦、被拐儿童的前后心理活动状态、找回过程及后期发展情况,同时也从另一方面了解到打拐警察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的高风险和历经艰辛。通过此次调研结果,也从侧面反映出国家十多年来打击拐卖人口的力度、决心、政策支持及有效遏制的成效。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西南省份拐卖儿童案件高发,犯罪团伙瞄准部分忙于生计而无暇监管孩子的暂住人口家庭,不断制造骨肉分离的悲剧。当年参与遵义地区打拐案件侦办的毛警官向团队成员介绍道:“受重男轻女的思想,以及多子多孙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当年被拐的大部分孩子都是男童。而且犯罪分子大多把目标集中在城乡接合部的流动人口家庭。这些家庭平日里忙于生计,往往忽视了对孩子的监管,孩子被拐骗情况经常发生,有些孩子仅在父母注意力转移的几分钟里便被拐骗带走。”我们采访的小罗和小刘便是这种瞬间被带走的情况。小罗当时4岁,与亲人分离二十二年,最终在警方的帮助下,通过破获团伙案,回到了亲人身边。至亲相认的场景自然包含着无尽的感伤与兴奋,当我们再次问道彼时的情形,小罗仍然难掩激动的心情,在采访现场便泣不成声。小刘当年也是4岁,一年半后,通过破获团伙案,警方在失踪人口DNA库中比对吻合小刘的DNA,小刘因此找到父母,回到家人身边。

人口拐卖案件通常也呈现出熟人作案与团伙作案的特点,小李走失便是属于这种情况。“一直到这个叔叔将我带离贵州,我都仍然觉得他只是带我出来玩,过不了多久就会送我回去,”小李这样形容他的被拐经历。小李当年7岁,在小学放学时被自己父亲最要好的朋友拐骗,直到被转卖给中间人,小李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不是像叔叔形容的那样,只是带他出来玩。而这一次离家的“旅程”,竟然长达近二十四年。当小李再次回到遵义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时,已经是个三十一岁的成年人了。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小李经历了数次转手,走过了数不清的城市,最终才在东南某沿海城市落定。凭借着模糊的记忆与坚定的信念,在社会公益组织和警方的帮助下,小李终于在去年与生父母相见。

对于被拐当事人来说,认亲之后他们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比如长期远离故土,如何适应当地的生活方式?如何融入社会?心理状态如何平衡?如何平衡养父母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都是认亲之后,被拐家庭所要共同面对的。小刘因被拐年龄较小,并且仅仅一年半后便被警方解救,所以这段被拐经历似乎对他的影响较小。但是对于在外多年的小罗和小李来说,他们在回到故乡的初期,心理上确实经历了一段大的起伏,实践团队成员在调研中也尽量避免去碰触他们痛苦的回忆。目前他们与生父母、养父母的关系相处得都很融洽,小李甚至学会了遵义话,决定留在生父母身边,在遵义发展自己的事业。

“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受经济和技术条件的限制,特别是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有着时间及地域跨度大、中转人较多的特点,加上拐入地的地方宗族观念较强,公安机关对这类案件的侦破和调查取证的难度非常大。西南省份高发的拐卖人口案件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多年来国家公安部门投入了大量警力侦破相关案件,自1998年以来,公安部多次发起全国性的打拐专项行动,全国各地破获了多个拐卖儿童团伙案,重判了一批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对拐卖儿童的不法分子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天网工程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各级公安部门的宣传、发动工作,人民群众防范儿童被拐的意识明显增强。再加上现代高科技技术的应用,公安机关的破案能力有了巨大的提高。当地拐卖儿童案件得到了有效遏制,近六年来为零发案。” 毛警官这样向我们介绍过去与现在侦办人口拐卖案件的情况。为彻底铲除“买家市场”,2017年全国人大再次完善了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法律条文,将原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收买被拐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即凡收买被拐儿童的都将受到法律的追责。国家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