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试行)》学习座谈会
 
发布者:传媒与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2-12-16 浏览次数:415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关于实施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学位字 (2019)2号)及研究生院相关工作要求,12月14日上午,传媒与艺术学院召开《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线上学习座谈会。会议由传媒与艺术学院院长卢锋主持,副院长袁潇及研究生导师代表参加座谈。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杨立军主任、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蒋华园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副书记副院长朱奎泽教授出席并指导本次活动。

卢锋院长首先领学了《准则》与《十不准》文件精神,并向与会专家汇报了传媒与艺术学院近年来师德师风建设进展及研究生导师“十不准”自查情况。他强调指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广大导师要从细小处做起,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从内心深处对这些规范产生共鸣与认同,自觉践行恪守。与会导师代表分别介绍了个人对照《准则》的执行情况,同时从行为示范、师生关系、学术素养等多个层面分享了培养体会。

杨立军主任代表校督查组肯定了传媒与艺术学院在师德师风建设上取得的成果,并对课程教学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卢锋院长代表学院感谢校督查组亲临指导。他要求全院研究生导师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及“十不准”要求,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加强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真正担负起立德树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的职责使命。

(撰稿:刘嘉,审核:李大伟、卢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