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传媒与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次数:538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同时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专家组,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2023年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艺术

新闻与传播

拟招生人数

25人(含推免生8人)

12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参加学院资格审查,复核报考信息。未参加学院资格审查或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考生须于3月24日中午12:0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并于3月25日上午11:00-12:00携带材料原件到仙林校区文科楼131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大学学习成绩单(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6)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7)考生个人陈述表(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

考生应按要求于3月24日中午12:00前,考生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80元/生),并完成心理测试。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1. 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全面考核、客观评价”的原则;

2. 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本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3. 复试名单

凡是达到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艺术、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均有复试资格,具体名单见传媒与艺术学院网站。

4.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三个模块。

(1)专业知识测试

测试时间:3月26日9:00-11:00,

测试地点:

艺术专业:仙林校区文科楼235室(实验机房),

新闻与传播专业:仙林校区文科楼131室,

专业知识测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长为120分钟。艺术专业考生通过专用设备完成答题;

(2)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3月26日13:00-19:00,考生须于12:30到仙林校区文科楼120室集中、抽签,

测试地点: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仙林校区文科楼123室

综合能力测试(艺术):仙林校区文科楼120室,

综合能力测试(新闻与传播):仙林校区文科楼124室,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均采用现场面试形式,合计时长不少于20分钟。

五、录取流程及要求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2. 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总成绩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面试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考生要诚信复试。对于在复试中作弊或违纪的考生,将立刻终止考试,取消复试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如已录取则取消学籍,并通报考生单位。

4.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njupt.edu.cn/)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5.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生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及人事档案,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及其他

1.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及电子信箱:

传媒与艺术学院:025-85866750 ;cmky@njupt.edu.cn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3492350 ;yzb@njupt.edu.cn

(2)监督电话及电子信箱:

传媒与艺术学院:025-85866757 ;yuanxiao@njupt.edu.cn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传媒与艺术学院

                                     2023年3月23日